商標變更的價值
①保證商標注冊人合法擁有、使用其注冊商標;
②是企業(yè)規(guī)范使用和管理商標的體現(xiàn);
③及時辦理商標地址變更手續(xù),確保商標權利人及時收到商標局下發(fā)的商標文書,以維護企業(yè)自身的商標權益。
一、基本概念
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
二、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
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準的,發(fā)給商標注冊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未一并變更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三、所需文件
1、商標代理委托書
2、商標變更申請書
3、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4、公司變更登記情況的證明(公司名稱發(fā)生變更的)
四、基本流程
提交商標變更申請→商標審查(6個月左右)→下發(fā)核準變更通知書。
五、注意事項
商標變更的必要性,若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發(fā)生變化,但注冊人沒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而繼續(xù)使用,那么注冊人的使用即構成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的行為,同時會影響續(xù)展、許可等其他事項,甚至會被他人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無法做答辯導致商標權喪失的情況。
特別提示
①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未一并提交變更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
②同一件商標的商標權利人名義和地址同時發(fā)生變更的,可提交一份申請,按類別繳納變更費用;
③商標變更申請受理后因法定原因而無效的商標,商標局將不予核準變更的申請。
④自行改變商標權利人名義和地址而不辦理商標變更手續(xù)的,是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商標的法定事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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