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的價值
①商標核準注冊后享有商標專用權,受到法律保護。未經許可,其他任何人或單位不能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
②避免自己使用中的商標被他人搶先申請注冊,導致無意侵權,產生巨額賠償;
③注冊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可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為企業可持續發展創造強勢品牌奠定基礎。
一、基本概念
商標注冊,是指商標所有人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國家規定的注冊條件、原則和程序,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商標局經過審核,準予注冊的法律事實。經商標局審核注冊的商標 ,便是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
二、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第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第二十三條,“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第二十四條,“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三、所需文件
1、個人申請
(1)商標代理委托書
(2)身份證復印件
(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商標圖樣
2、公司企業申請
(1)商標注冊申請代理委托書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商標圖樣
四、基本流程
提交注冊申請→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左右)→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6個月左右)→商標初審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
五、注意事項
1、商標是申請在先原則,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因此,商標注冊是需要盡快辦理的,否則可能存在被他人搶先注冊的風險。
2、商標是按類別注冊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將商品或服務分為45個類別,相同圖樣的商標在每個不同類別上都是單獨的商標。
3、商標查詢存在盲區,由于商標局系統數據錄入的滯后都會存在空白期,這個空白期大概在半年左右,即最近6個月內提交的申請都查詢不到,有可能在盲區內出現相同或者類似的商標,這是無法避免的。這種情況客觀存在,但幾率很小。
特別提示
①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②商標申請注冊后,使用時不得自行改變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如需改變圖樣,需重新提出申請注冊;如改變注冊人名義或地址,需辦理變更申請。
③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并繳納續展費用;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并繳納延遲費。
④商標權利具有地域性,準備出口國外(或境外),請及時向出口國或地區申請商標注冊。
⑤我國采取商標申請在先原則,商標隨商品投入市場前,對于商標信息應注意保密,并及時辦理注冊申請手續。
⑥如果根據國際條約享有優先權的,商標申請人需要提交該優先權的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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