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民間協議書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才有效,包括內容不能違法、對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明確約定等。協議書和合同書的區別在于包含范圍不同、訂立基礎不同等。
一、民間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
民間協議書不違反法律強制性的規定才有效。具體如下:
1、確保內容的合法性,其內容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2、協議內容應該簡明、直接,根據協議的種類對各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解除合同的 條件,有效期等要素作出明確約定;
3、協議各方當事人的信息真實、準確;
4、簽字蓋章行為真實。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二、協議書和合同書的區別是什么
協議書和合同書的區別是如下:
1、兩者的特點不同;
2、兩者包含的范圍不同;
3、兩者訂立的基礎不同。合同的特點是明確、詳細、具體,并規定有違約責任。而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標的、簡單、概括、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
從其區別角度來說,協議是簽訂合同的基礎,合同又是協議的具體化。
三、協議書必須要公證嗎
協議書不是必須要公證。法律快車提示您,我國法律上沒有嚴格要求簽訂的協議一定要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但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最好有辦理公證,因為如果雙方有一方違法協議要求,有辦理公證的協議會比沒有辦理公證的協議更能獲得法院的采信。協議一旦簽訂就賦予法律效益,公證是國家政府專業的法律人員對這份協議的合法性進行的作證,可以在公證處簽訂協議,也可以簽訂協議后提供給公證處公證。